微型电动二轮车 11/30起须挂牌上路
为电车挂牌上路落日条款,即将于11月29日届满,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挂牌上路,将面临罚缓与车辆移置的处置,民众一定要遵守挂牌上路规则。图/郭文正
微型电动二轮车(旧称电动自行车)挂牌上路落日条款即将于11月29日届满,自113年11月30日起,必须依法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方可合法上路,也让近期监理单位每日在使用中未挂牌的微电车验车大排长龙,甚至有的还排不上,其实车主也应先考量旧车后续使用状况与年限问题,或许趁这机会汰旧换新反而是绝佳机会,但不管验车或换新车,请务必于11月29日前处理,否则将会面临罚缓并扣车。
依监理单位资料显示113年11月29日是使用中微电车缓冲期的最后期限,未依法领用牌照上路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1条规定,面临新台币1,200至3,600元的罚锾,并将车辆移置保管,同时若车辆未领用有效牌照、悬挂他车牌照或未悬挂牌照停车者,最高可处以新台币3,600元罚款,并将车辆当场移置保管。
国内微电车挂牌上路除了有效管理车籍资料之外,也透过投保强制险保障车主与用路人的安全,对于微电车过去从最早期的电动休闲车模糊上路,到电动自行车可合法上路,再到现今的挂牌投保强制险上路,历经三个阶段换了三次名称总算尘埃落定,也从上了年纪的人专用骑乘变成家中短程购物的公务车,下一波则将进军高中生骑乘需求,由于微电车具有骑乘便利性,相当适合住家附近外出购物短程需求,另一方面也取代自行车大部分的角色,因此也改变了国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习性。
微电车规定14岁以上才能骑乘,免驾照但需戴安全帽与保强制险,而透过挂牌上路后也更确保用路安全性,这也正好符合高中生上下学骑乘使用,或许下一波使用高峰将从高中生骑乘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