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微型电动车挂牌「最后期限」 11月30日起抓到就罚

新北警将对微型电动二轮车各项违规加强执法。(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

微型电动二轮车将于今年11月30日正式纳管执法,依照公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微型电动二轮车必须于11月29日前登记领用悬挂号牌并投保强制险,虽无须驾照,但骑乘时应遵守交通号志指示及正确使用灯光,车辆出厂须经检测及型式审验合格后,在监理单位办理实车查核及登记领用悬挂号牌并且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后才能上路。

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须年满14岁、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载人、超速、酒驾、毒驾,也不得擅自增、减、变更电子控制装置或原有规格,有下列违规情事者,其处罚说明:

一、擅自改装电子控制装置,处1800元至5400元罚锾。二、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者,处300元罚锾。三、未投保强制险可开罚750元至1500元罚锾。四、乘坐人数超过规定数额处300元至600元罚锾。五、更改煞车、铃号、灯光及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等,处300至1,200元罚锾。六、超速行驶处900元至1,800元罚锾。七、不依规定停放车辆处300元至1200元罚锾。八、酒驾处1200元至2400元罚锾;拒测处4800元罚锾。

目前使用中之微型电动二轮车,民众可以持车主身分证明文件、印章、出厂证明、统一发票(遗失得以切结方式办理)、有效期间30日以上之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资料等文件及规费450元,至各公路监理所站办理实车查核合格后登记领牌照。

新北市警局表示,针对外籍人士宣导部分,台北区监理所首创运用软体制作AI生成技术人像制作多国语言版本(印尼、泰文、越南、英文、菲律宾等语言),结合自动生成解说,及设计触控式介面并导入交通安全宣导内容,让民众运用手机扫描QR Code,即可以触碰回答问题,增进民众学习,提升交安宣导活动效果。

另因外籍移工为微电车大宗使用者,新北市警局与高滩地工程管理处执行改装微型电动二轮车稽查取缔勤务,并由台北区监理所向工业区业者解说如何协助移工办理领牌,安排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