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二轮车挂牌上路倒数 未挂车牌最高罚3千6

▲微型电动二轮车11月底起挂牌上路,未悬挂车者牌最高罚3千6百元。(图/警方提供,下同)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旧称电动自行车的「微型电动二轮车」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纳管,新法规规定,没有投保、领牌不得上路、未满14岁不得骑乘、不得擅自改装、时速上限25公里,警方除了对一般民众宣导之外,并加强对使用人数最多的移工告知,以免触法又挨罚。

微型电动二轮车因为容易购得、使用便利且不需驾照,成为外籍移工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丰原、神冈2区外籍移工1万余人,约占人口数4.3%,丰原警方前往辖内雇用大量外籍移工的工厂、出入频繁的丰原火车站及外籍小吃店加强宣导,务必在11月30日前前往办理挂牌,以免受罚。

警六分局统计,今年截至10月底,西屯区已取缔微电车酒后驾车6件、未戴安全帽10件、违规停车75件等,呼吁微电车驾驶人切实遵守交通规则,以保障行车安全。

清水警方提醒:

1、不得擅自增减、变更电子控制装置或原有规格,违反者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罚锾。

2、骑乘需戴合格安全帽,违反者处300元罚锾。

3、不得载人及限速25km/hr以下,载人者处300元以上罚锾,超速者处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

4、酒驾、毒驾,违反者处2400元罚锾,拒测处4800元,当场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触犯公共危险罪部分移送司法机关。

5、应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行驶及夜间行车要开启灯光,违反者最重处1200元罚锾。

6、未领用牌照上路者,处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且车辆将当场移置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