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即接家长申诉 董氏基金会吁电子烟应纳管制!
▲电子烟非直接燃烧不会产生烟臭味,但其内物质会影响健康。(图/达志/示意图)记者李佳蓉/综合报导董氏基金会于20日公告,才开学不久已接到国中小老师及家长来电申诉「孩子在学校附近不知如何取得电子烟」、「同学成群吸食电子烟怎么办」等问题,加上日前美国出现电子烟爆炸事件。为防止电子烟成为儿童青少年的烟品及药物滥用入门,消基会、台湾医学国际联盟及董氏基金会建议电子烟应同步纳「烟害防制法」管制。
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组主任林清丽表示,开学才三周,基金会即接获老师及家长申诉孩子在学校附近不知如何取得电子烟」、「同学成群吸食电子烟怎么办」、「学生呛电子烟无害又不归烟害防制法管」。林清丽指出,这些在学校流传的电子烟一支只卖50元,而且有巧克力、可乐、沙士、哈密瓜等多种口味,包装更是五花八门,难怪容易在学生间快速流传。电子烟多是使用大量香料抑制尼古丁原始的辛辣味及产生吸引人的甜味,加上非直接燃烧而不会产生浓郁的烟臭味,已经被跨国烟商成功塑造为非传统烟品且无害之商品。
台湾国际医学联盟秘书长黄嵩立表示,所谓「电子烟」,是一种雾化器,可将含有尼古丁和香料的溶剂,将其进行雾化,供使用者吸入。尼古丁的溶剂以丙二醇为主,但也含有其他重金属、香料和其他化学物质,长期吸入对健康有不良影响。其中甲醛、乙醛为已知的致癌物质,其含量甚至是纸烟的10倍;此外多种未知添加物,吸入之后对肺部和循环系统、免疫系统都可能造成永久伤害,电子烟绝非无害产品。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副董事长游开雄表示,英国2013年通报电子烟爆炸及起火事件已40件,2014年则增至60件;美国也有25件电子烟爆炸及起火通报事件。游开雄说,电子烟如含尼古丁成份,目前在台湾依「药事法」管理,未经核准属伪禁药,不得进口、贩售;对于违法制造或输入业者将重罚甚至有刑责。但因为制造及输入业者皆不在台湾或地下化,根本难以明确控管,加上「药事法」对于广大消费者的使用行为反而束手无策,导致依现行法令管制下的台湾,电子烟使用族群却快速增加。
消基会、台湾国际医学联盟及董氏基金会建议电子烟应也纳入「烟害防制法」管制,不只可以破除烟商误导的「电子烟不是烟」、「电子烟无害」、「用电子烟戒烟」,更可以明确规范:1.禁止广告促销。2. 禁止在公共场所吸食。3.禁止网路贩售宣传。4.包装需有警示图文。5.限制青少年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