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发二子三子告基金会董事长 官司又败诉

财团法人张荣发基金会。(本报资料照片

长荣集团官司不断,张荣发的二子张国明及三子张国政提告,请求法院宣告张荣发基金会董事钟德美的董事行为无效,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张国明及张国政的主张没有理由,驳回请求。可上诉。

基金会董事张国明及基金会捐助人张国政提告指控,钟未经董事会决议,擅自于去年2月11日指派非董事之第三人代表系争基金会出席该日长荣公司2019年度第1次股东临时会,并指示该第三人就该股东会所定系争会议事项行使选举权及表决权之行为,他们认为,钟德美的董事行为违法无效,但遭法院驳回。

另张国明及张国政另提诉讼主张,钟德美担任基金会第8届董事长期间,未经董事会决议,在去年指派第三人为董事行为,违反基金会捐助章程,他们是基金会第8届董事,属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宣告钟德美的董事指派行为无效,也遭一二审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