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张荣发基金会第11届董事关系不存在 张国政败诉原因曝

张国政与财团法人张荣发基金会等间请求确认董事委任关系不存在诉讼。(本报资料照片)

长荣集团大房三子张国政提告主张,张荣发基金会未期限内改选,请求确认基金会第11届董事钟德美等14人的董事委任及钟德美之董事长委任关系,从2020年3月9日后不存在,最高法院驳回他的上诉,认定他的请求没有理由,张国政败诉确定。

张国政提起确认董事委任关系不存在,主张他是张荣发基金会的捐助人,钟等14人为该基金会第11届董事,钟是为董事长,原订任期于2018年12月17日届至,因迟未完成第12届董事之改选,主管机关教育部发函命张荣发基金会限期1个月内改选第12届董事,但该基金会未遵期办理。

张国政主张,依财团法人法但书规定,钟德美等14人之第11届董事职务、钟的董事长职务,在2020年3月9日当然解任,他请求确认张荣发基金会与钟等14人之董事、与钟之董事长委任关系,从2020年3月9日起不存在。

一审及二审认为财团法人法规定,民间捐助之财团法人董事任期届满而不及改选时,延长其执行职务至改选董事就任时为止,张国政以教育部函文所定选举期限届满后,张荣发基金会未能完成第12届董事改选,董事当然解任之法律效果,没有无理由,判他败诉,他提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