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基金会迟未改选「董事14人应解任」 张荣发大房儿提告败诉

张国政控诉张荣发基金会11届董事14人应解任,法院判决败诉。(图,张荣发基金会大楼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长荣集团创办人张荣发大房儿子张国政,以捐助人身分,控诉张荣发基金会第11届董事,在2018年12月17日届满后迟未改选,甚至在教育部于2019年9月、2020年2月发函后,至今仍未办理主张现任包含董事长钟德美等14人的董事委任关系,自2020年3月9日起即不存在,北院判张国政败诉。

被告董事群认为,教育部的发函内容,只是提醒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行政指导性质,也没要基金会解任第11届董事,张国政提告无理。

法院认为,虽然《财团法人法》中规定,「主管机关得依职权限期令其改选;届期仍不改选者,亦不宜无限延长其任期,而应自期限届满时,当然解任」,但教育部的函文中,仅提醒基金会应限期完成改选,如果还是不选,可依法向法院声请替基金会选任临时董事,函文性质属「行政指导」,并没有解任董事的法律效果,判张国政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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