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前夕灯笼抽检 标示不符达9成

标准检验局抽检21件手提灯笼,发现其中4件有塑化剂超标情形。(图/标检局提供)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元宵节将至,各式灯笼纷纷上市,但根据经济部标准检验局12日公布的最新检测结果,在抽检的21件手提灯笼中,高达19件有标示不符情形,不合格率达9成,其中更有4件塑化剂含量超标,已通知业者限期回收改正。

标检局说明,21件抽检灯笼中,检验结果包括「物理性」、「耐燃性」、「重金属含量」及「电驱动测试」检测,全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有4产品验出「塑化剂含量」范围为6.891%至13.646﹪,超过国家标准0.1﹪限量规定

标检局指出,检验结果显示,有19件灯笼(含4件塑化剂含量超标产品)中文标示不符,具体内容包括无商品检验标识、无中文标示或商品检验标识批号不符、中文标示材质标示不明确、警告年龄标志年龄数字不正确,以及制造商地址不完整。

标检局强调,针对这次未通过检测的商品,标检局会依「商品检验法」第63条之1规定,通知业者限期回收改正,违者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