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检局抽检安全帽 4分之1不符规定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3日公布机车用安全帽及护目镜检测结果,在20件受检安全帽中,有3件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另有2件标示不符规定,10件护目镜则全数合格。
标检局表示,安全帽及护目镜已列为应施检验商品范围,进口或内销出厂这2类商品前,须完成检验程序,并贴上商品安全标章后,才能在市面上陈列销售。
标检局指出,本次是在基隆、宜兰地区机车用品店与卖场,随机购买20顶安全帽、10件护目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3顶安全帽分别在「冲击吸收性」、「颐带强度」及「保持试验」部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另有2顶标示不符规定,护目镜则全数合格。
标检局说明,本次安全帽不合格项目有「冲击吸收性」、「颐带强度」、「保持试验」及「标示」等,「冲击吸收性」不合格,代表该产品受冲击时,安全帽无法吸收足够冲击能量,容易使骑士头部受到伤害;「颐带强度」不合格,表示该产品受冲击时,颐带容易过度伸长,导致安全帽脱落;而「保持试验」不合格,代表骑士受冲击时,安全帽可能脱落,无法有效保护头部。
标检局强调,3件品质不合格商品,已依商品检验法第6条第4项及第63条之1第1项等规定,通知销售者不得陈列或贩售,并通知报验义务人限期回收或改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