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粧店染发剂抽验 2件成分不符规定

DIY染发正夯,北市卫生局检验药局连锁药粧店贩售染发剂品质,抽验15产品共有3件涉及标示违规,其中「舒妃7萃亮泽染发霜-黑醋栗色」、「屈臣氏丰采亮泽染发霜 (No.4 深樱红)」等2件在染发剂成分也不合格,目前已移请所辖卫生局后续处办。

卫生局表示,此次查获的「舒妃7萃亮泽染发霜-黑醋栗色」、「屈臣氏丰采亮泽染发霜 (No.4 深樱红)」、「伊露恩草本染发霜 6 浓栗色 」等3件产品,其品质检验或标示查察有与含药许可证核准内容不符违规情事,来源业者分别属新北市高雄市,已移请所辖卫生局后续处办。

卫生局表示,按现行国内化粧品管理制度,含卫生福利部列管化学性染发剂成分者,属「含药化粧品」,需依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第7、16条之规定,向卫生福利部申请查验登记,俟取得许可证后,始得输入或制造。另依同条例第10、21条「输入/制造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之核准或备查事项,非经核准或备查不得变更」,违者可依同条例第28条,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依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化粧品之标签、仿单或包装,应依中央卫生主管机关之规定,分别刊载厂名地址品名、许可证或核准字号、成分、用途用法重量容量批号出厂日期。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公告者,并应刊载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另依规定需加刊「染发剂使用注意事项」提醒消费者,违者可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也提醒,民众选购化粧品可遵循小秘诀「一不二要」,不轻信夸大疗效宣称、要购买来源清楚产品、要认明完整中文标示,相关讯息可至卫生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