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冰饮品抽验65件 9件不符规定
▲嘉义县卫生局6月进行散装饮料、冰品及配料抽验,共计65件,检验结果有9件不合格。(图/嘉义县卫生局提供,下同)
嘉义县卫生局6月进行散装饮料、冰品及配料抽验,共计65件,检验结果有9件不合格,已函文业者针对该批产品不得再贩售,要求在期限内改正,若复验没过,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3万到300万元;若是制作场所卫生违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规定,没在期限内更正,将可处6万至2亿元罚锾处分。
卫生局表示,在6月1日、2日针对辖内随行杯饮料店、便利商店等进行散装饮料、冰品、食用冰块及配料(如:椰果)等进行抽验,共计65件,依据卫生福利部公告检验方法,分别检验微生物、防腐剂、漂白剂及甜味剂等项目,检验结果有9件不合格不合格率13.8%。
卫生局说,其中有4件椰果皆为防腐剂(己二烯酸)超标,来源分别为彰化县、台南市及嘉义市,皆移外县市卫生局续查办;另5件(绿茶2件、红茶2件及煎茶1件)为微生物(生菌数、大肠杆菌群超标)检验不符规定。
卫生局表示,已函文业者针对该批产品不得再贩售,经命其限期改正而复验仍不合格者,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7条爰依同法第48条处3万至300万元。若是制作场所卫生违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规定,经命其限期改正而未改正,将可处6万至2亿元罚锾处分。
卫生局表示,冰品冷饮业者应平时落实卫生自主管理,就员工个人卫生、穿戴清洁服装、注意卫生习惯,使用干净的盛装容器,管控产品制程、原物料贮存及设备机具的清洁维护进行管理,以免造成产品污染的可能。
卫生局提醒,民众在购买冰、饮品时,应多留意贩卖调理场所的卫生,另购买后应尽速食用,或以适当的温度(冷藏:7℃以下、冷冻:-18℃以下)存放,以免造成细菌滋生,未来仍会持续加强市售冷饮冰品的稽查抽验,如稽查抽验结果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者将依法进行处办,以维护民众健康,让消费者食在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