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媒体取暖!」 顶新反驳检方人畜说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顶新越南案二审5月31日再度开庭,顶新律师于庭外接受访问时反驳台中高分检说法,强调检察官所述彰化地院一审判决等于将「人、畜等同看待」的说法毫无根据。顶师律师强调,食药署代理署长姜郁美已说明,无论饲料用和食用油用途,进口时都是原料油,但进入人体食用前需经过精炼程序,顶新呼吁检察官不要在法庭外散发不实讯息,应该把严格的证据拿到法庭上攻防,不要只在媒体上取暖。
对于检察官指控顶新越南进口猪油为饲料用、不符合人体食用,且质疑检验报告造假。台中高分院向越南官方查证后证实,检察官当初以越南工商部函文指摘顶新进口饲料油,但工商部并非实际主管机关、而应该为「越南农业暨农村发展部」,顶新律师形容「农委会的权责由经济部发出」,检察官查证完全搞错对象。越南官方也证实Vinacontrol公司是国家级合格检验机构,且出具给大幸福的证明是经过重金属、用药残留及食品添加物等五项检验标准通过后才核发,可确认第三方单位的检验把关没有问题。至于大幸福公司没有卫生条件合格制造厂商证书,顶新律师也强调,根据越南法规规定该证书是针对生产厂商核发,大幸福是贸易商、自不需申请。「但检察官却持续以此莫须有的罪名冠在大幸福身上,想以不具备合格证书的说法强势证明大幸福所贩售之油品不符合人体食用,实在牵强。」此外,顶新律师表示,检察官提出的国卫院不饱和醛类化合物报告是针对性的检验,且检体抽样和保存、检验方式都有疑义,国内也未对醛类制定标准检验方式和含量标准,所以该报告没有证明能力、也无法证明油脂不可供人食用。针对辩方法庭上提出的诸多证据,检察官皆以「没有意见」回答,庭内态度与在媒体上大张旗鼓的声势落差极大。顶新对此发出声明表示,检察官的战场在法庭,不该以媒体为舞台,检察官若有新事证,依法、依理、依其法定职务,皆应在法院提出、不该回避法院严格审理程序,建请主管机关检讨改善检察官滥用国家公权力操弄舆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