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达人18万「赔免惊」?消基会:没诚意还想吸客回流

胖达人重新营业民众陆续拿发票来退费。(图/记者卢姮倩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胖达人」(パン达人)27日恢复营业,经过3天歇业休息,上午有不少民众带着发票到店里退费。消保官表示,市府只罚业者18万元,让年营业额达6亿元的胖达人「罚不怕」,还拒绝3倍购买金额的提案,仅愿意以 25%金额的礼券「回馈」消费者,分明是「没有诚意还想借机吸引顾客回流。」

胖达人27日起重新营业并接受消费者退费,对于添加香精涉嫌欺骗消费者,上午开门前,所有店员一鞠躬向顾客道歉。经由26日与消基会协商后,胖达人拒绝3倍购买金额的提案,顾客只能凭发票退还现金,以及25%礼卷赔偿,但是得等到 10月1日才公布退费结果,若选择直接在现场面包,金额是发票面额的1.5倍。另外,各分店从27日起,一连10天举办75折优惠活动。

原本消保官认为最有诚意的退费规则是,从2010年开店算起,只要持有发票、信用卡签单等凭证的消费者都可要求退费,并赔偿3倍的购买金额,但胖达人董事长徐洵平认为,3倍赔偿金额恐达10亿元,等于是「判胖达人死刑」。

消基会对此表示,虽然胖达人被卫生局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开罚18万元,但比较起年营业额6亿元的进帐,简直是九牛一毛,过轻的罚则对许多不肖食品业根本不痛不痒,这样「罚不怕」的制度漏洞,从过去的塑化剂、毒淀粉事件就能看得出来。

消基会也表示,尽管胖达人使用的「人工香精」为非工业使用的食品添加物,但食用过量仍可能造成肝功能异常等症状,而且业者广告中大肆宣传产品「不含化学添加物」,更是严重欺瞒消费者,要许多为了健康而购买的民众情何以堪

消基会表示,胖达人的类似事件不可能是个案,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提出4大点呼吁,「『消费者保护基金』应早日法制化」、「食品类广告不实裁罚金额应不得低于《公平交易法》相关规定」、「卫生单位应加强稽查其他食品业者是否有不实宣称情事」、「业者应诚信经营、诚实标示面对消费者」,希望「业者尽得其利、消费者尽受其害」的法律漏洞能够尽速被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