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小S为胖达人站台 消基会代民众求偿2500万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艺人小S胖达人案中虽未遭检方起诉,但因她曾多次为胖达人面包站台,宣称面包是天然食材制作,因此,基会认定她有为胖达人代言,25日代替1060名消费者前往台北方法院提出民事求偿告诉,要求小S应和胖达人所属的生技达人公司及前董座庄鸿铭连带赔偿2500万元。

▲消基会今代消费者前往台北地院提出团体诉讼要求艺人小S应连带赔偿2500万元。(图/资料照片)

今日上午10点消基会接受台北市政府委托,带着8箱证据到台北地方法院递状,代表1060位消费者对胖达人(生技达人公司)、小S、法定代理徐洵平、胖达人创办人庄鸿铭提出团体诉讼,求偿消费金额3倍惩罚性赔偿金精神赔偿总共新台币2566万元。

消基会委任律师陈雅萍表示,会把小S列为被告是因为她用明星光环推荐胖达人,是属于公平交易所指的「广告证者」,应负起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