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达人缠讼10年 消费者获481万赔偿
消基会因而接受1060名消费者的委托,提起团体诉讼,近日判决确定共获481万5589元赔偿,最高额为获4万8067元赔偿。(消基会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胖达人手感烘焙」标榜其店内面包商品「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绝无人工香精」,但遭踢爆使用人工香精并稽查属实,消基会因而接受1060名消费者的委托,提起团体诉讼,近日判决确定共获481万5589元赔偿,最高额为获4万8067元赔偿。
消基会秘书长陈雅萍指出,1060位受害消费者在消基会义务律师的协助下打赢这场团体诉讼,最终有74位消费者得到万元以上的赔偿,最高获赔金额为4万8067元,但有196人未能提出发票原本,或仅提出贵宾卡、樱花卡而无相对应消费发票原本,经判决驳回请求。
陈雅萍说,损害赔偿,除财产上之损害填补外,另就非财产上之损害判赔每名消费者1000元,再依消保法第51条规定加计损害额(含财产与非财产上之损失)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消基会提及,如以近日的好市多综合莓果案补偿比较,如以胖达人案赔偿案相较,则可获得金额2470元赔偿。且好市多的A肝莓果却是有「致病性」,但好市多仅退还原购买金额(469元)再加赔1倍,对于消费者来说,非常不合理的,呼吁好市多公司应该重新思量,给予受害消费者更合理的补偿。
消基会副董事长徐则钰也提及,近日新北市发生有幼儿园涉嫌喂食幼儿不明药品案,如果侦察属实,家长可洽询消基会,人数达到20人,消基会愿意为家长提起团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