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伟铭独子包庭政车祸案缠讼近5年 遭求偿1500万最终判赔38万

包庭车祸发生时,遭戴铐送法办。(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艺人包伟铭独子包庭政,2016年开宾士车上路,在台北市承德路民族西路口,超速行驶撞上骑机车朱姓女子等人,朱女拒绝和解,向包庭政求偿1500万元,一审判赔100万元,二审改判赔偿38万余元。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上诉不合法,日前驳回上诉,包庭政确定赔偿38万余元。

29岁的包庭政先前是GOGORO机车销售员,车祸后须负担高额赔偿金,因此他后来改在桃园房屋代销,他先前表示,目前都是分期付款按月支付1万5000元和解金,都是自己赚钱,并未找父亲帮忙。

而本案发生于2016年,10月17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包庭政开着宾士车,前往GOGORO店上班,行驶在台北市承德路3段与民族西路口时,占用转弯专用车道,且超速行驶,与未两段式左转的朱姓女骑士发生碰撞,并波及4辆机车,共造成7人受伤。刑事部分,包庭政赔偿共500万元条件与6名被害人和解,已被依过失伤害罪判刑3月、缓刑3年定谳,唯一未和解的朱女坚持起诉求偿。

朱女主张,包庭政违规占用左转专用车道且超速闯越红灯,自后方撞上她的机车,让她受有右腿骨折右肩锁骨骨折、胸骨骨折、颈椎受伤、头部瘀血、头部晕眩等伤害,要求1500万元的赔偿。法院审理时,包庭政则回应,赔偿金额过高,请求法院酌减。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对于事故发生都有责任,但包男应负65%责任,朱女应负35%责任;一审认定包男须赔偿110万元,另因朱女已领到强制责任险理赔10万元,一审最后判包男须赔100万余元。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改认定双方各应负担50%责任,重新计算后,改判包庭政须赔偿38万4175元。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朱女上诉并未明确指明原审判决违法之处,因此以程序不合法为由,日前驳回上诉,包庭政确定赔偿38万4175元。

▼ 包伟铭的爱儿包庭政日前向女友求婚。(图/包庭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