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推婴儿车遭公车撞伤 肇事者连带赔349万元

资料照片

5年前一对夫妇推行婴儿车行经北市士林区行人穿越道,见遭小客车踫撞后,幼童甩出婴儿车受伤,妈妈身体弹出倒地后遭公车辗压骨折受伤,台湾高等法院判决肇事者及公车司机,须连带赔偿349万多元。可上诉。

这起交通意外事故发生2015年9月3日上午10点,这对夫妇推行婴儿车搭载幼童,幼童之母及婴儿车遭黄姓男子驾驶的小客车碰撞,幼童甩出婴儿车受有脸部头皮右肘、右手臂擦伤及前额撕裂伤约4公分等伤害。

幼童母亲身体弹出倒地,再遭中兴巴士的公车辗压,受有双足撕裂伤并肌腱断裂、右踝开放性骨折,被害人夫妇提告请求赔偿。

相关新闻》艋舺香肠伯为百元赌债杀死人 换20年牢狱生活

去年在艋舺公园旁摆摊卖香肠的男子何全铭,因百元赌债纠纷杀死林姓男子,历审认为,何男无视于林的妻子在场,仍执意下手行凶,造成死者家属痛失所依,受有无可磨灭的伤痛,依杀人罪将他判刑20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法官认为,56岁的何男前科多为暴力犯罪,素行不佳,可以证明他确实是情绪不易控制且具有暴力习性之人,但他的恶性还没有到达要剥夺被告永久的自由或剥夺被告的生命,而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程度,判处2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