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核电厂氚废水排放说不清 原能会:询答时间不够
日本内阁日前决议将福岛第一核电厂核废水排放入海,引起邻国强烈抗议,我驻日代表谢长廷日前多次表示台湾也排放核废水,因此难以义正辞严指责日本,清大原子科学院院长李敏今(27)日投书表示,原能会主委谢晓星在立法院备询时没能力说清楚,原能会其他官员还说台湾核电厂没有排放核废水,原能会对此回应,是因为询答时间太短才无法详尽说明。
李敏投书内容指出,「核电厂正常运转会产生氚,与氧结合成氚水,无法透过化学方法的吸附或过滤移除,也只能排放到海里,台湾核电厂运转40年,累积排放的氚没有对环境与生态造成任何的影响,谢代表提出的证据,不是国家机密,原能会的网站应该都可以找到报告,让人摇头叹息的是,原能会官员居然在立法院说台湾核电厂没有排放废水。」
原能会表示,谢主委于4月21日应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邀请,前往就「日本政府将排放福岛核电厂含氚废水恐造成海洋污染与我国政府因应措施」提出专案报告并备质询,当日多位委员就含氚废水议题提出质询,谢主委即以管制专业立场明白表示:「任何核电厂在正常运转中,废弃物都会经过处理才会排放,不能简而化之,仅说炉心冷却水直接排入海中。」,因受限于询答时间短暂,现场实无法详尽说明。
原能会说,核电厂正常运转和维修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少量放射性废水,这些废水都会经过吸附、蒸馏、除矿等方式,去除放射性物质,尽可能回收处理,但是氚水无法经过过滤和吸附处理,则会确认符合法规标准即采取合理抑低措施后,才会排入海洋,国内和国际作法都相同。
此外,日本福岛核电厂要排放的大量放射性污染水是属于严重核子意外事故的善后处理,与国内外正常运转核能电厂,废液处理的完整性、严谨性、安全性及多年累积的妥善安全运作经验也明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