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捡到战国青铜剑被奖励500元 不交罚5万

工人发现战国青铜剑上交文物部门被奖励人民币500元。(图/华商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陕西商洛市水泥厂工人近日施工时发现一把古剑,有人愿意出价人民币10万元购买,但他将宝剑上交文物部门并获得人民币500元奖金。有网友质疑奖金太少,又揶揄此新闻一出「上缴文物的恐怕寥寥无几。」依照大陆法律规定所有人发现文物都是国家的,文物部门不仅有权追缴,还可罚锾人民币5千元到5万元。

「八十后」小伙子李磊黏土工人。10月26日凌晨,他无意中发现筛黏土的钢架网上卡住了一个不明物件。李磊当时没有在意,捡起放在一边,下班后拿回宿舍,才发现是把古剑。

李磊向《华商报》表示,第二天,厂里很多同事都知道他发现了「宝贝」,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还有人愿意出人民币10多万元(约新台币49万元)向他买下古剑。李磊说,他经常看法制类节目,知道文物是国家的,所以拒绝了交易,将古剑交到了丹凤文化执法大队

「这把剑体经过了铬盐处理,剑刃锋利如初,剑身保存完整,初步判断主人生前曾使用过。」丹凤县博物馆馆长军民介绍,这把「宝贝」距今约有3千年,是近年来丹凤出土的青铜器中保存最为完整的实物。从剑刃的锯齿状程度来看,剑主人生前可能是一名勇士

为表彰李磊的行为,丹凤县文广局向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百元(新台币2481元)。对于文物部门的奖励,网友大多质疑「太少」,「五百块就把小伙子打发了,政府可以再抠门一点吗?」也揶揄此新闻一出,「上缴文物的恐怕寥寥无几了!」

考古学家复旦大学文博系教授高蒙河对此解释,无论是地下还是水里发现的出土文物都属于国家,不提倡但也不反对奖励。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鼎元则表示,根据相关法规,不予奖励、奖励多少都是符合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