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大生裸睡、穿她内衣裤 大马侨生「获原谅」轻判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就读新竹某大学马来西亚何姓侨生,去年多次持喷雾器闯入女同学租屋处,偷拍对方裸照,甚至抚摸胸部,某次被害人惊醒才让何男事迹败露。女大生事后原谅何男,对侵入住宅等罪撤告,新竹地院依趁机猥亵罪判何1年徒刑,可易科罚金36万5千元。

新竹地院刑事简易判决指出,何男因爱慕被害人,数次于深夜携带喷雾器侵入甲女租屋处,或乘机猥亵、或拍摄裸照、或穿女方内衣裤满足私欲。去年7月某日,何男侵入被害人住处后,朝喷雾器朝熟睡的女大生头部喷洒,并触摸女子胸部、拉扯内裤,女大生感觉有异而惊醒。

何男见事迹败露,交出手机,女大生惊见里面有他入侵的记录、自慰记录、与女友私密照、偷拍女大生隐私部位照、入侵后穿着女大生内衣裤自拍照等等。

判决指出,被害人内裤底层验出何男的DNA,虽然无积极证据证明有性侵之实,但已造成对方伤害、严重侵害居家安宁,其犯罪情状有继续危害社会安全之虞法官审酌何男因爱慕女方,无法克制欲望而做出上述违法行为,考量被告犯后态度良好,双方达成和解,因此判何1年徒刑,可易科罚金,并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