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混血国小女儿伸狼爪 外籍狼父重判12年半

埃及男子对亲生女儿长期猥亵、性侵,被法院重判12年半徒刑。(图/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翻摄网路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埃及男子来台组成家庭生下2个女儿,却在2008年暑假,带当时准备升国小5年级的大女儿去菲律宾时,在旅馆内对亲生女儿强行猥亵,回台后变本加厉,不只多次性侵大女儿,连国小3年级的小女儿也不放过。台湾高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这名狼父12年半徒刑,服刑期满还将驱逐出境

检警调查,现年约50岁的埃及男子与台湾女子结婚后,生下2个女儿,2008年7、8月间,他带当时年仅10岁,准备升国小5年级的大女儿去菲律宾,却在当地旅馆内强摸亲生女儿胸部下体

回台后至2011年6月间,埃及男以每周一次的频率持续猥亵、性侵大女儿。直到学校进行性侵害辅导课程后,大女儿向老师求助并报警,才揭发这名狼父的恶行。检警调查还发现,埃及男不只性侵大女儿,连当时就读国小3年级的小女儿也没放过。

埃及男应讯时辩称,他只有像一般父亲子女一样,环抱两名女儿或亲吻额头,否认性侵指控。他的太太则表示,大女儿曾告诉她,丈夫以给予金钱条件要求发生性行为,但她并不相信丈夫会对女儿下手。

大小女儿在法庭审理时,均指控父亲摸她们尿尿的地方法官认定埃及男犯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12年6月徒刑,入监服刑执行完毕后,还要驱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