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女童闹自杀  意外揪出父亲好友伸狼爪

▲年幼的孩子有时会用反常的行径表达内心情绪身边大人应多给注意与关怀(图/示意照/取自电影熔炉》)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8岁女童经常逃学,还说出「不想活」之类的话,在母亲社会局关心努力下,女童才坦白遭到有性前科父亲朋友猥亵的恐怖经历,桃园地方法院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名,判处该男子6年有期徒刑。

女童的父母离异,由父亲独力扶养,民国100年时女童父亲因自己无暇照顾,将女儿托给朋友邓姓男子的姐姐,3个月后因性侵案入狱服刑邓男假释出狱,姊姊家中房间不足,就由邓男带女童独自在外租屋,没想到女童因此落入狼爪。

邓男前后3次在租屋处,不顾女童口头制止、以手阻挡以及身体闪躲等反抗,将手伸进女童衣裤底下抚摸胸部大腿下体,借以满足自己的兽欲猥亵得逞。女童在接受法院审理时表示,当时因为无法妈妈联络,所以才没有告知大人,直到同年10月女童被母亲接回同住后,整件事情曝光

指控的邓男矢口否认有猥亵行为,辩称女童本来就爱说谎,还反咬是她的母亲对自己怀有恨意教唆诬告,但法官认为,女童在回忆事发经过时多次大哭,侦讯审理中关于遭到狼爪的时间次数方式证词也大致相符,如果不是真有其事,很难想像年纪这么小的孩子能虚构前后符合的被害情节

加上邓男并未通过测谎试验,法官认定他犯案属实,事后还否认狡辩,不见悔意,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名,判处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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