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性侵留14遗书红衣红裤轻生 恶狼辩「她有病」遭判13年

黄姓女子同事性侵2次得逞,得不到道歉,加上诉讼过程的煎熬,留下14封遗书,穿红衣红裤烧炭轻生。示意图,非当事人。(图/CFP)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3年前,苗栗一名36岁黄姓女子,遭男同事连续性侵2次得逞。1年后,黄女留下14封遗书,身穿红衣红裤,在车内烧炭轻生。被控性侵黄女的林姓同事虽否认性侵,且强调是黄女自身的忧郁症导致,但最高法院强制性交至人死亡罪,重判林男13年有期徒刑定谳。

根据判决内容,黄姓女子原本台中一家科技公司上班,因感情生活不顺遂,离婚、失恋,又遭一名男子性侵,因此身心俱疲。2010年曾到医院就诊。2014年一次同事间的聚餐后,林男见黄女不胜酒力,谎称要开车载回家,却是开进汽车旅馆,2次性侵黄女得逞。

黄女在事发后1个月报案,期间也因庞大精神压力,再度到医院求诊,但1年后,黄女被发现将车停在苗栗三义一处产业道路上后,烧炭轻生。当时她穿着红衣红裤,抱着旧婚纱照身旁留下14封遗书,控诉遭林施暴的过程,并向父母亲道歉。

林姓男子到案时强调,他和黄女是你情我愿,但因双方年龄差距大,加上黄女过去的生活造成她罹患忧郁症。上诉到最高法院时,林男也表示,其实他曾经告诉黄女,2人要一起找地方重新生活,没想到1个月后,黄女便轻生。

法官认为,黄女原本正逐渐走出过去阴霾,重新出发,却遭到林男伤害。林男宣称第二次性交时,黄女并没有反抗,但其实黄女在第一次时因奋力反抗耗尽力气,加上酒精未退,第二次才无法反抗,并非自愿不反抗。

而林男在事发后屡次推卸责任,黄女才决定报案,但在包括验伤等诉讼过程中,黄女因不断回想起遭性侵过程,等于林男对黄女的二度伤害,导致黄女走上绝路。因此判决将林男判处13年有期徒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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