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女子进逢甲公厕性侵!恶狼遭判3年10月

逢甲公厕随机性侵恶狼遭台中地院判刑3年10个月。(资料照片)

台中王姓男子去年(2023)深夜在逢甲商圈随机尾随落单女子进公厕性侵后逃逸,经拘捕到案后,仍全盘否认犯行,直至法院审理时才改口坦承犯行,台中地院认王随机犯案,对社会治安有相当危害,且犯后态度不佳,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王男在2023年5月28日凌晨1时35分,在台中市西屯区逢甲商圈逢甲公园厕所前假装玩手机,等待猎物,凌晨1时37分,发现1名女子进入厕所如厕,王戴上安全帽,尾随进入厕所,并拿出预备犯案手铐要将被害人上铐后硬上。

经被害人挣扎,将手铐遭抢下丢到隔壁厕所隔间,未料王又以身体将她压制在厕所墙壁,性侵得逞。

台中地院审理时考量,王图一己性欲未能尊重女性身体自主权,强制性交,对被害人身心造成难以抹灭伤害,又随机犯案,对社会治安也有相当危害。

另,王犯后于侦查中否认犯行,且于侦查及审理中均系经通缉始到案,显见法纪观念薄弱,直至审理中才坦承犯行,难认犯后态度良好,也因此判处王男3年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