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患求流产竟遭狼医手术台上性侵 改轻判3年10月

桃园狼医林勤人性侵案,二审改轻判3年10月。(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市中坜区「林勤人妇产科诊所」医师林勤人(62岁),2018年4月间印尼籍女移工进行引产手术时,趁机加重麻醉剂用量,在手术台性侵因药物昏迷的女病患过程经医师娘在诊间装设针孔摄影机全部拍下,因而爆发。一审林男判刑5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0日二审改将他判刑3年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当时30岁的印尼女移工小雅化名),先前就曾到林男的诊所治疗妇科疾病2、3次,直到2018年4月28日上午,因为分泌物过多的问题求诊时,医师拿出验孕棒检验结果,发现小雅怀孕。小雅因在台工作赚钱,怕怀孕后被遣返,因此决定堕胎,签订人工流产手术同意书

林男随即找女儿助手,让小雅躺上手术台,另外由林男为小雅打麻醉针,林男施打麻醉药剂etomidate(安得力多静脉注射液),等麻醉药发挥药效后,小雅失去意识昏睡。林男就褪去小雅的裤子,先用嘴巴舔舐小雅的阴部,之后林男又褪去自己的裤子,性侵得逞。小雅在过程中,完全没有反应

全案因林男的妻子怀疑丈夫不忠,在手术室装设针孔摄影机,结果将丈夫的恶行全都录下;林妻几经思考后,决定揭发丈夫的恶行,报警处理,全案爆发。检警侦办后,依照施用药剂的「加重强制性交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林男坦承不讳,合议庭法官认为,林男确实对小雅施用药剂,使之陷入昏迷而性侵;但起因乃因小雅需要进行引产手术,所以小雅才会接受施打药剂,她自己对陷入昏迷的状况也有预见。一审法院因此改认定林男犯「乘机交罪」,考量他的犯行不仅未尊重病患之性自主权,更破坏医病关系,未以专业医疗知识替小雅进行手术,反而系为逞一己之私欲,利用小雅之状态对其为性交行为,违反身为医生之专业医德;但因双方达成和解,一审将他判刑5年。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于20日宣判高院仍认定他犯「乘机性交罪」,但考量他已经赔偿小雅200万元、达成和解,小雅表明不愿追诉,高院因此认定林男颇有悔意,又无前科,因此减轻刑度改判3年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