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国小生还产子 女师上诉求轻判

一名国小女老师在担任班导期间,9次与班上就读国小六级的男童发生性关系,她甚至怀孕产子,一审依对未满14岁男子强制性交等罪判她17年6月徒刑,她不服提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曾任职北部某国小的女老师2020年担任六年级班导期间,3个月内与班上男学生发生9次性关系,甚至怀孕产子,案发后,她被学校解聘、并终身不得聘任教师。法院一审依《刑法》对未满14岁男子强制性交等罪重判17年6月,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近日将开庭传唤她调查。

这名女老师被控自2020年3月到6月间,利用课堂中休息时间,或是中午午休时,与男童发生9次性关系,男童父亲发现后报警,检方侦结起诉她。

法院审理时,女老师辩称仅与男童性交过1次,反指是遭对方强迫,但男童说,女老师在2020年寒假后开学第一天就对他性侵,当时他就觉得怪怪的,他没有想要跟女老师发生关系,但她后来还要求他变成她的男朋友。

法官请咨商心理师对被害男童进行咨商,认定被害男童在案发后,对于自己与老师发生性关系时,没有拒绝女老师,是否犯错困惑不己,另他对于老师否认性侵他一事情绪激动且不满,觉得他被诬赖说谎,老师将所有过错归咎于他,让他无法接受。

法院也发现,案发后,女老师怀孕并生下一名孩子,经过亲子鉴定,确认生父是被害男童,且另有同学证称,女老师比较关心男童,几乎看到他每天都被叫进去休息室。

一审法院认为,女老师身为男童班导师,本应尽为人师表的义务,竟为满足一己性欲对男童强制性交,对于男童身心健全及人格发展均生不良影响,更可能造成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不信任,判处17年6月徒刑。

女老师不服判决,认为判刑过重,去年12月7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已分案完成,但因本案属性侵男童案件,将以不公开方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