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客运2司机性侵女学生!被轻判竟再上诉求「缓刑」 法官狠打脸

桃园客运2名司机性侵女学生遭判刑,日前上诉求改判缓刑。(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邹镇宇台北报导

桃园客运的吴姓、胡姓司机因工作关系结识高职生小美化名),分别利用对方心智缺陷性侵得扯,被桃园地院依依乘机性交罪判2年、1年10月徒刑,但吴、胡两人认为刑期太长而提起上诉,高等法院审酌后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23岁的小美2014年时搭乘公车与吴、胡两男结识。吴男2014年4月至9月期间,看到18岁的小美心智缺陷,利用对方不懂拒绝地的弱势,到对方家中汽车旅馆发生关系共计6次;另外,胡姓司机2014年6月时要求小美在公车内以口服务,共计3次;同年8月则带小美到车上发生关系一次。

▲吴、胡两男利用小美心智缺陷性侵多次得逞。(示意图/翻摄pixabay网站

吴、胡两人一审时坦承犯行,并与小美母亲达成协议和解,除了立下悔过书之外,也捐款表示诚意。事后,小美母亲原谅两人的犯行,并请求「给真心悔过的人一个机会」,桃园地院则以「情堪悯恕」酌量减刑。

但此案检方没有上诉,反而是吴、胡两人认为刑期过重,以家庭健康、经济状况原住民身分理由上诉,希望法官「从轻量刑」,将有期徒刑改为缓刑。

高等法院认为,被告两人皆已婚且育有子女,除了不顾自身家庭责任职业操守之外,还败坏社会风气及公车司机的形象,有违公平正义,况且一审时已酌量减刑,没有不执行刑罚的必要,因此驳回上诉,全案仍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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