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干女儿 客运司机硬拗「别人陷害」...判刑7年半

中坜一名轻度身心障碍女子干爸性侵。(示意图达志,与本文当事人无关)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中坜一名李姓客运司机,去年8月间友人轻度身心障碍的孙女小美化名)在房内睡觉时,偷偷潜入性侵,事后却辩称是遭公司同事陷害,且不顾法官告诫,私自联系被害人、告诉对方不能张扬,桃园地方法院依对心智缺陷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判李男7年6月。

判决指出,李男和小美的阿公相识多年,是小美的干爸爸,2人平时感情很好,他也经常出入被害者家中,且每次拜访时都会去小美的房间不料,李男竟在2016年8月18日下午前往小美家时,趁对方在房内睡觉性侵得逞,遭被害人的姐姐目睹;犯行曝光后,李的同事罗男辗转得知此事,叫被害人提告。

事后,小美表示,干爸确实入侵她的房间、将她强压在床上性侵,但因自己很喜欢干爸所以不想提告;泪称,「那时候我叫不出来,我不想随便叫,我很害怕,不想让人家知道。我后来张开眼睛有叫干爸不要弄我,他事后有请我原谅他,我想原谅他,我有跟他说以后不要再对我做这件事情。」

李男则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因和罗姓同事不合,是「对方想要陷害我」,不过,据他和小美的Line对话纪录,他多次以「我的未来掌握在妳跟姐的手上」、「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妳们,就看妳们两姊妹了」、「而且我现在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偷偷跟妳联络,要是妳的律师知道,我可能过几天就又被带走了,就再也看不到我了」等语试图叫小美不要伸张。

法官认为,李男身为小美干爸,深受对方信赖与喜爱,但他却罔顾信任伸出狼爪,且犯后积极编造不实供述情节企图紊乱审理方向行径恶劣,依对心智缺陷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李男7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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