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寄宿遭性侵 姨丈判刑7年10月

13岁少女男友后因母亲担心女儿被「破处」,带她到医院检查,女儿早知非处女身,担心妈怪罪男友,才说出自己念国小4年级时,已被姨丈借机擦药时性侵;高雄地院审理时姨丈否认性侵,竟瞎扯擦药时不小心手滑到外甥女下体等,被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7年10月,仍可上诉。

少女6岁时因母亲在外地工作无力照顾,而长期借住在六龟阿姨家,但3年后的某天下课被姨丈接回家后,趁只有两人在家机会,姨丈先到1楼浴室脱下裤子坐在马桶上,再借口要帮她腰部长癣处擦药为由,叫女童进入浴室脱掉内、外裤;姨丈下手抚摸她下体后,再用「背后抱」为由,让她背对着张开腿坐在他身上,趁机插入生殖器性侵得逞。

女童当时被姨丈警告不得对外诉说此事,也担心若声张无法继续借住而选择吞忍;直到女童年满12岁被母亲接回家同住,但情窦初开的她交了男友遭发现,母亲担心女儿吃亏,带她前往医院检查处女膜是否完整时,她才全盘托出自己小时候曾被姨丈性侵,母亲随即报警究办。

姨丈面对警问讯时坦承,当时他确实要女童将裤子脱至膝盖背向他坐在他大腿上,不过他仅帮女童涂擦腰部侧边,只是擦药时手会滑,有不小心滑到女童生殖器等;雄院审理时他坚决否认性侵,但侦讯笔录却吐露其手滑,且根据女童情境描绘及验伤报告指女童处女膜有小皱折,与儿童遭成人性侵后愈合留下痕迹相符等事证,认定姨丈有性侵犯行,判他有期徒刑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