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公趁女童睡觉偷性侵15次 判1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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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姓男子4年前与7岁女童同住,他是女童的舅公利用单独同睡的机会,性侵对方长达1年共30次,台湾高等法院持一审认定,依强制性交罪共15罪各判刑7年5月,合并执行10年2月。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简男被害女童的舅公,他在2017年10月间起至2018年4月间,趁与女童共同居住在新北市住处时,对当时未满7岁的女童性侵,之后他搬离住处时后,又趁机去找女童,以同样手段强制性交。

高院认为,简男虽然否认犯罪,但经综合考量案卷证,认原判决认事用法,并无违误,各罪量刑亦称妥适,简上诉否认犯罪无理由检察官上诉认原判决对简男量处之应执行刑过轻,也无理由,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