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60枪恶煞多案在身 还曾裸照勒索林志玲师妹

一名曾是林志玲模特儿公司师妹女子手机掉在计程车上,遭彭男取得不雅照与性爱影片恐吓取财。(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彭姓男子,3日带着长枪前往龙富路一段某间当铺狂轰62发子弹,彭男犯后打110自首,声称因2年前遭打断手脚、每逢天气变化便痛苦难耐,因此开枪泄愤。而彭男前年曾拿裸照及性爱影片,向曾是林志玲同门师妹的女艺人勒索1200万元,被依恐吓取财罪羁押,去年10月才获释,全案也在去年11月判刑10月确定,没想到还没入监服刑,彭再犯枪击案

判决指出,曾是名模林志玲模特儿公司同门师妹的女艺人,2019年4月1日凌晨,搭乘计程车行经北市大安区,将白色的iPhone X手机遗留车上。她原以为iPhone手机的保密功能极佳,别人捡到手机应该无法解锁,便不以为意。

岂料,2020年3月间,彭男在台中市得知「阿六」获取该名女艺人手机,得知手机内有她与前外籍男友性爱影像,遂起意勒索。彭男于3月12日至13日,分别在台中市快速道路国道一号及国道三号高速公路途中,传送简讯女艺人,要胁她给1000万元,一度还加码至1200万元。

彭见女艺人未积极处理,最后要她先付300 万元、其余金额另行商议,否则将她性爱影像外流亲友媒体,女艺人报警处理。检警侦办期间,「阿六」等人仍于3月20日发送简讯恐吓索财,警方循线于4 月23日至台中市拘提彭男到案,并查扣手机。一审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彭男徒刑10月,彭上诉高院遭驳回,彭男被判刑10月确定,须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