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不伦案外案 老师勒索老师

据了解,这名女学生是国小邹姓男师的学生,毕业后仍持续交往,邹师同时又结交女友,邹刻意选在婚前一晚、女生刚满16岁当天,与这名女学生合意发生性关系,此举明显逃避刑责,事件曝光后被拿出来检视讨论。

双方家长为此出面调解,最终谈妥邹师以100万元,换取与女方家属签下保密条款,约定往后女方不得将相关资讯告知目前及未来任教学校作为条件,达成和解;若违反,则需赔500万元。

事后女学生担任高中兼任教师的现任黄姓男友获悉此事后,私下透过电话及简讯与邹的父亲联络,先以同为人师的立场向邹父表示,邹师应就不当行为付出代价,必须离开教师职位,随后又说,「我也想给你们一条活路,让他有一个重新开始的一个力量」,并索赔100万元。

判决指出,当事人双方家长当初原先谈的和解金额是200万元,事后经协商降至100万元,黄男要求邹父,「能补到那个金额,也承诺金额补足后所有东西都不存在」。但邹父担心他食髓知味,便以经济状况为由拒绝给付,不久,接到检举信函,邹的父亲也干脆向警方报案。

承审法官指出,黄男心思缜密,始终以道德包裹索赔的事实,不过,意图过于明显,认为他具博士候选人资格且身为高中兼任教师,不思将才智用于正途,显与所受教育目的不符,更是负面教材,依取财未遂罪判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