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约谈陈姓补教老师到案! 搜索住处带回证物解析
▲台南地检署已依法传唤陈姓补教老师到案说明外,并经陈姓补教老师同意,由检察事务官搜索其住处,带回相关物证进行解析。(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地检署9日深夜10时多发布新闻指出,南检除已依法传唤陈姓补教老师到案说明外,并经陈姓补教老师同意,由检察事务官搜索其住处,带回相关物证进行解析。检察官为厘清相关案情,发传票通知本案林姓女子家属到署协助调查,惟家属以办理丧事为由请假未到庭,南检充分体谅尊重,将持续联系。
南检襄阅主任检察官陈建弘指出,南检针对近日媒体报导陈姓补教老师疑似涉有妨害性自主案件一案,自5月1日上午即分案,指派妇幼专组专责检察官侦办后,陆续展开多项侦查作为,除已依法传唤陈姓补教老师到案说明外,并经陈姓补教老师同意,由南检检察事务官,搜索其住处带回相关物证解析。
至于本案林姓女子家属部分,在此期间经南检多方联系未果,检察官复以传票通知家属到署说明协助调查,惟家属仍以办理丧事为由请假未到庭,南检充分体谅家属心情并尊重家属意愿,惟仍持续与家属联系中,期待家属能到署说明,并提供本案相关事证以利检方厘清案情。
陈建弘襄阅主任检察官强调,因本案属于疑似性侵害案件,为保护相关当事人权益及恪守侦查不公开原则,相关侦查作为,依法不便对外详细说明,且检察官作为法治国之守护人,需依据法律本于良知、公正、客观、超然、独立、勤慎执行职务,对本案定当全力侦办,务求勿枉勿纵。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陈国星,不是李国华,首先,要为近日带来的社会纷扰对我的家人说声抱歉,也对关心、关注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过世时,林家父母透过出版社以一篇声明稿,疑将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导致本人成众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爱女,治丧期间不愿再造成对方家属的二次伤害,因此,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出面澄清,而是静待司法机关调查厘清真相,但情势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说明,发表以下几点声明:
第一,我并没有神隐、没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师,也并非传闻在烟灭证据,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舆论压力相当沈重,我与我的家人亦因此纷扰而身心濒临崩溃,然而,此事件已成为媒体头版挞伐对象,严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继续沉默。
第二,民国98年2月,当时林小姐是高三学测满级分生,同心补习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与本人合照留念。其后,林小姐及一群资优生参加补习班安排的加强辅导课,此段期间均仅于课堂上见面,无私下来往。至民国98年约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准备念大学,彼此已无师生关系,两人之后交往约两个多月后,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后选择原谅,这段关系就划下休止符。
第三,据林小姐专访中表示于十六岁即已有严重忧郁症,本人当时与其素未谋面。本人现在回忆林小姐也曾因课业压力及志趣不合而快乐不起来。她说她是一个文学的灵魂却禁锢在理工科的躯壳中。
第四,关于小说,新书发表会中她明确表示不是书中女主角,让大家失望了。小说中的时空错置、跳脱、幻想的手法,并非自传。本人尊重创作者的自由意识,不予置评。
第五,本人会配合司法调查,所有对本人的不实指控、诬蔑毁诋、道德批判,本人为此已经身败名裂。恳请各位媒体不要再让我的家人、亲朋好友及热爱教育的补习界同仁,承受这一切。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两位律师,愿意在此社会氛围下,挺身而出,当时两位律师对于承接此案有诸多疑虑,但经两位律师反复诘问本人,并检视相关证据,基于舆论公审须建立于真相事实之上的理念,经数日考量后,协助各方厘清案情,深感谢意,更希望社会大众不要再为此案耗费社会成本。如本人是导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愿意承担,让林小姐的灵魂能够平静。再一次感谢大家!
▼陈星发出声明稿。(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