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私刑打死猥亵爱女老翁保释金砍半 律师揭2关键原因

南投埔里5岁女童遭猥亵事件,女童父母嫌犯私刑致死,该父母昨(17日)晚交不出保释金6万,检方最后调降为每人1.5万元。(黄立杰摄)

南投埔里5岁女童遭猥亵事件,女童父母对嫌犯动私刑致死,该父母昨(17日)晚交不出保释金6万,检方最后调降为每人1.5万元。律师林柏宏表示,交保金额低的原因可能是检方相信死者有猥亵女童可能,或死者外表伤势看起来没有那么严重。此外,该父母若属「义愤杀人」,依法可处7年以下徒刑,相较刑法「杀人罪」10年以上刑期轻得多。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林柏宏指出,若死者的伤势集中在头部,即涉及杀人之故意,依刑法第273条规定,「当场激于义愤而杀人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没有杀人故意,则以「伤害致死罪」定罪法官会审犯罪动机目的或犯罪时所受之刺激,可为科刑轻重之标准

实际上,法官在审理时,会考量重情轻,则可用刑法第59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得酌量减轻其刑」。刑法上的杀人罪,依刑法第271条第一项规定,最重本刑是死刑,最轻本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顾该事件,女童跟着爸妈13日到埔里某KTV唱歌,涉嫌猥亵女童的李姓老翁也到场。案发时老翁去上厕所,女童往厕所跑疑似要找爸妈,结果遇上李男后,被拉住后带到后门停车场。女童事后向爸妈哭诉遭到老翁猥亵,女童爸妈将老翁拖到八德夜市痛殴,造成老翁4根肋骨被打断,内出血严重,送医3天后不治。

南投地检署针对女童父母触犯伤害、伤害致死及杀人罪嫌部分,进一步调查厘清。同时将在18日解剖李姓老翁,厘清死因和致命伤。女童父母在检察官复讯后,昨晚各以1.5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