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老翁猥亵8岁女童下体 还称「老了不适合坐牢」求缓刑

▲8岁女童遭80岁老翁猥亵。(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79岁老翁阿忠脚踏车行经一处宫庙广场时,发现女童小秋(皆为化名)年幼可欺,便骗对方说要教骑脚踏车,把人带到宫庙偏僻角落,随后就将手伸进女童内裤里猥亵得逞,没想到他挨告后虽坦承犯行,但自称年纪大又有病在身,不适合坐牢,因此盼能和解或是从轻量刑,不过最后仍被判刑3年2月。

据判决书,阿忠今年1月2日下午4时在台中市大里区某宫庙广场骑脚踏车,过程中看到小秋有机可趁,便以教导骑乘脚踏车、告诉她秘密为由,把人扶到偏僻角落处,之后就兽性大发,强行脱掉小秋裤子伸手抚摸下体,吓得女童无法说话,但结束后小秋立刻将受辱经过告诉妈妈,因此当场被逮。

法院审理时,阿忠辩称自己有意和解,是对方不肯,称案发后高龄80岁,身体病痛在身不宜入监服刑,因此希望法官刑法规定酌量减轻其刑,并宣告缓刑,但女童妈妈则称不希望跟「阿忠」和解,而且女儿成绩本来很好,本案发生后,都没有办法睡觉,希望从重量刑。

法官审理后认为,阿忠犯案时为79岁,与妻子、1个儿子及2个女儿,而被害女童才年仅8岁,两人相差71岁,他明知女童年幼,竟无法抑制自身性欲,强制猥亵女童,严重影响被害人身心发展,而犯后未获被害人原谅,无法适用减刑规定,因此判刑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