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阿公猥亵9岁孙女「撕衣舔下体」 他求减刑辩:一时生理冲动

▲台中一名男子猥亵9岁继孙女,遭判刑3年10月。(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佩蓁/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男子阿荣(化名)再婚后搬进妻子家中,与妻子的儿子、媳妇、9岁孙女同住,没想到他竟趁与继孙女独处时,二度强制猥亵女童得逞,甚至撕开衣服咬乳头、舔下体。阿荣一审被判刑3年10月,他不服上诉称自己年事已高又罹癌,请求法官减轻其刑。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原审量刑并无不当,驳回阿荣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某日阿荣与继孙女在单独在2楼客厅看电视时,突然伸手抚摸继孙女大腿内侧及鼠蹊部,继孙女吓得马上推开他的手表示拒绝,但阿荣仍不死心,不顾对方反抗继续抚摸继孙女私密部位约3分钟,强制猥亵得逞。

去年9月1日晚间,阿荣又以相同的手法对继孙女伸出狼爪,之后更变本加厉撕开继孙女的衣服咬乳头、舔下体,直到后来继孙女要上楼洗澡他才停手。

一审法官审理认为,阿荣竟仅为满足私欲,利用继孙女及其家人对他的信任,2度对继孙女为强制猥亵行为,造成她及其家人身心伤害甚大,且至今仍未获得继孙女及家人原谅,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2月、3年2月,应执行3年10月。

事后阿荣不服上诉,其辩护人主张,继孙女侦讯时称阿荣平常对她很好,案发前也没有做过让她不舒服的事嫌,阿荣妻子也出庭作证称他一直将女童视为亲孙女,祖孙互动融洽;阿荣因一时无法控制生理冲动犯案,犯后懊悔不已,希望与继孙女和解,有积极弥补过错之心,且阿荣年事已高,又罹癌需要接受化疗,请求法官减轻其刑。

台中高分院审理认为,原审量刑时已审酌阿荣罹癌一事,且阿荣至今仍未与继孙女及其家人达成和解,亦未取得被害人原谅,因此驳回阿荣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