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自闭男猥亵女子 赔偿20万换缓刑

19岁王姓男子尾随女子进入登山步道猥亵女子,事后辩称患有精神方面疾病,不过法官并不采信,认为犯案时具有行为能力依法判处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图:本报资料照)

19岁王姓高中生,去年10月24日下午2点多,尾随1名女子到登山步道,强行抓住女子手臂亲吻脸颊嘴巴,撕裂运动内衣后猥亵下体,他被捕后辩称,自己患有「非典型自闭症」,但法院审酌,他犯案后懂得更换衣物,显见辨识能力正常,并未予以减刑,考量王男愿赔偿被害人20万,依强制猥亵罪,判处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2年,期间付保护管束

王男案发时,搭乘公车南港研究院路3段下车,一直尾随被害女子到附近登山步道,强行猥亵得逞,直到女子机警佯称有心脏病,王男才停手逃逸,并将身上穿着的蓝色帽T脱下丢弃,避免遭路边监视器发现,不过,警方还是循线逮获王男。

辩护人称,王男长期在医院就诊,患有非典型的自闭症,并提出医院的门诊病例。判决指出,女子称患有心脏病,恐一时喘不过气致命,王考量严重性后才罢手逃逸,之后又变装隐匿犯行,行为时未达精神障碍导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

法官考量,王就诊后并未按时服药客观上并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但王当庭与女子和解,承诺愿分期付款,支付20万元赔偿金,因而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