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权势猥亵5官兵 陆军上尉连长赔百万换缓刑
装甲旅陈姓上尉连长遭控在营区、民宿内对5名士官兵抓下体、拔阴毛,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审酌他已赔偿百万元和解,刑度不变,但可缓刑5年,可上诉。(中时资料照)
陆军某装甲旅陈姓上尉连长遭控在营区、民宿内对5名士官兵抓下体、拔阴毛,历经二审,被依强制猥亵罪判1年8月,陈男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审酌他已赔偿百万元和解,刑度不变,但可缓刑5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2012年开始在陆军服常备军官役,2019年2月调任至装甲旅砲兵营担任上尉连长,涉嫌利用权势、命令5名部属不许动,趁机强吻脸部、抚摸股沟、伸进裤内强抓下体,甚至强拔阴毛,造成相关士官兵身心受创。
事后有当事人向高雄宪兵队检举,经宪兵队报请桥头地检署指挥后,警侦讯时被害人表示,对于陈男行为感到恶心、不舒服,且明确表示不喜欢陈男行径,陈男最后被检方依强制猥亵罪嫌起诉。
陈男辩称,拔阴毛、摸屁股是跟士官兵嬉闹,有时还会有其他人帮忙他架住当事人玩弄,并不是在猥亵。
但法官调查发现,其他人加入嬉闹、控制被害人是屈服于陈男的命令,可见当时绝非嬉闹的愉快气氛,而是陈男趁机逞其私欲。综合事证,统计陈男担任连长半年期间,共侵犯5名士官兵,依触犯强制猥亵罪共29罪各判刑7月,合并执行1年8月。
陈男不服上诉,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高雄高分院更一审考量他认罪并被撤职,与被害人和解赔偿百万元,刑度维持不变,另宣告缓刑5年,接受法治教育3场,易服劳役120小时,仍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