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上尉引诱女童拍猥亵照 通讯软体交换遭起诉
陆军郑姓上尉引诱11岁女童拍摄猥亵照片,士林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提起公诉。(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陆军某装甲旅郑姓上尉,透过手机游戏结识11岁女童,却利用通讯软体IG、Line,引诱11岁女童拍摄猥亵影片,今年3月、5月,分3次传送给他观看,检察官认定,郑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引诱使儿童制造猥亵行为的电子讯号罪,依法提起公诉。
24岁郑姓上尉,曾接受军方媒体采访,宣导将营区休闲室,装潢得有家的温馨感。但郑却透过手机游戏「极速领域」,认识11岁女童,今年3月,先以聊天方式引诱女童自拍猥亵照片,5月间拍摄影片,郑将网路上不详男女的猥亵照片传送给女童作为交换。
检察官认定,郑传送猥亵照片,是以通讯软体1对1对话方式传送,客观上并非以散布、陈列或其他方式对外公开,与刑法散布猥亵物品罪嫌不同,并无须加以处罚。
起诉指出,郑引诱女童拍摄制造猥亵物品,虽自己观览,仍触犯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