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表叔脱裤磨蹭8岁姪女「赔30万获原谅」 家属写信换缓刑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高雄19岁男子阿宏化名)与8岁的小姪女、其他家属同住,却趁着没人注意时4度脱裤猥亵姪女,甚至曾脱光两人下半身衣物强行磨蹭下体一审法官依强制猥亵罪判处5年半的有期徒刑。后来阿宏以30万元达成和解,家属也写信向法官表明愿意原谅他,希望能给予机会;高雄高分院最后改判2年、缓刑5年,还得支付国库10万元、参加10场法治教育

▲阿宏在4次犯行中,曾两度把姪女带进房间猥亵。(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阿宏第一次伸出狼爪是在2016年6月间,他不顾姪女意愿强行将手伸入内裤抚摸下体;隔年11月他发现姪女在2楼的房间玩耍,于是隔着外衣抚摸胸部;接着在第二次得手之后没几天,他假装要拿东西给姪女,把人拉到3楼的房间再强行脱掉内外裤,并以自己的下体磨蹭孩子

后来,阿宏2017年12月骑车去载姪女下课回家途中再度隔着衣物伸出咸猪手,等到返回住处后,又把人带上3楼房间,脱光双方下半身的衣物再次猥亵得逞。女童事后向家中其他长辈吐露心声,这才揭发整起事件

▲女童一共遭表叔猥亵4次。

阿宏一审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处5年半刑期,但上诉二审期间,他以30万元和姪女的亲人达成和解,对方也写了一封亲笔信寄到法院,希望法官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阿宏患有癫痫必须长期服药,平时也会帮忙接送姪女上下学,考量到他只有19岁,人格心智、思虑以及控制能力都不如有丰富社会经验成年人,只是因为血气方刚一时色欲薰心,未能控制自己的性冲动才会对姪女出手,事后也已获得原谅,因此改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同时还得支付国库10万元、参加10场法治教育、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