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祥喊冤哭穷没肇逃 羁押禁见

台铁太鲁阁号出轨案21日移审花莲地方法院审理,昨下午以公开抽签方式抽出承审法官,法院将代表法官股别的签放入压克力桶盖上布幕,由刑事庭长鸿达(左)抽出。(王志伟摄)

台铁太鲁阁事故案,花莲地检署16日首波侦结起诉7人,在押的肇事主犯李义祥移工华文好「阿好」,21日移送花莲地方法院审理,2人大致承认起诉犯行,不过李否认涉及肇事逃逸罪,辩称「我没逃逸,这我无辜」;阿好则说,只是将挖土机开给李义祥,并协助在吊卡车后轮胎放置石块,吊卡车掉落铁轨应由李负全责合议庭评议后认为2人有串供与逃亡之虞,裁定2人羁押,并禁止接见与通信。

花检以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等8项罪名起诉李义祥,在押的李与华文好昨日移审后,花莲地院公开抽签,抽中法官高郁茹承审,与审判长梁昭铭陪席法官林思婷共组合议庭审理本案,昨晚7点半开接押庭。

庭审中,李义祥喊穷,声称「没钱请律师」,说自己只是铁工,一个月最多领6万,家中有还8岁孩子,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大致承认,但很在意8项罪名中最重刑期7年的肇事逃逸罪,不仅喊冤称「我无辜」,还强调当下他并没逃走,也打了电话通知台铁工务段施工主任熊德育

审判长询问,为何不第一时间报警或通知铁路调度示警,李称不清楚联系电话。当初吊卡车掉落铁轨,因阿好为逃逸外劳所以要他快逃,才会在警讯笔录表示只有自己到场的说词,「是很害怕也太紧张」,强调如果又被羁押,因财产都被扣押,就无法处理善后。

阿好则透过翻译与法扶指派律师协助辩护。律师主张,阿好只是将怪手(挖土机)开给李义祥,并协助将吊卡货车后轮放置石块,之后发生吊卡车掉落铁轨都是李义祥一人所为,与阿好行为无因果关系。律师表示,教唆罚故意犯,且法律并无过失教唆,因此阿好受到李义祥指令所为,无须负担过失致死等后续刑责

检察官则痛斥,李义祥坐视意外发生,犯罪事实与警讯笔录供词不一,并维护移工阿好逃离现场,除有串供逃亡可能,因列车事故酿成重大意外死伤,面临巨额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保释金仍不足以防止被告逃亡的可能,请求羁押2人。庭审结束,合议庭评议后认为2人所犯虽不是重罪,但本案造成重大死伤,2人有逃亡和串证之虞,裁定羁押并禁见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