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连5年性侵少女后勒毙灭口 遭判:除死刑无法教化

▲恶男连续5年性侵13岁少女后,勒毙对方伪装成上吊自杀。(示意图/翻摄自电影《赤裸羔羊2》)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许姓男子涉嫌性侵同居人的13岁女儿连续5年,次数多达500余次,2011年男子因不满被害人报案,竟勒毙灭口,还刻意布置成上吊自杀现场士林法院认定他罪不可赦,依杀人罪判处死刑法官更痛斥「除死刑外,无法教化」。

法院判决指出,许男11年前和同居人、及其就读国中的女儿一起住在新北三芝区,没想到,有性前科的他竟从2006年起,开始每周至少2次性侵被害少女,连续5年得逞517次;他甚至以家人性命要胁,「不可以让妈妈知道,不然妳会完蛋;若不愿意,要让妳家人死」!

2011年被害人母亲因不明原因上吊自杀,女儿鼓起勇气,传简讯向亲生父亲求救,生父报警揭发后,随即让女儿搬离原住所不料,许男竟因不满吃上官司,恼羞成怒杀人灭口,破门后以摩托车煞车线钢丝线勒毙少女,再故布疑阵伪装成上吊自杀。

士林地院审理时,许男辩称不满少女盗领存款,一时气愤杀人,且还否认性侵。但法官查出他事先早就抽离煞车线外层塑胶皮,认定是预谋杀人,痛批许男将少女视为性发泄的对象,事后为脱罪,任意杀人且行凶手段凶残、泯灭人性,罪无可逭,依强制性交、侵入住宅、杀人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另一起震惊全台,犯下台南汤姆熊割喉男童案的曾文钦,落网后竟说「听说杀一个人不会判死刑」、「我不会后悔,我想要关一辈子」,台南地检署侦结后求处死刑,地方法院30日判决无期徒刑,理由是他的智能中下、身心及成长环境不健全,仍有教化改过可能,让死者家属相当失望,崩溃泣诉「司法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