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铁、学校更衣室性侵少女 高职淫师判刑4年半

▲性侵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嘉义某私立高职前任江姓教师,93年涉嫌性侵国中少女3次,嘉义地方法院19日依3件妨害性自主罪各判刑3年8个月、1年个8月、9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判决指出,江姓教师在93年4月10日下午诱骗被害人嘉义市汽车旅馆,以手指性侵少女得逞;13天后又在学校烹饪教室对面更衣室脱少女衣裤猥亵;同年11月5日下午,被告又带少女到汽车旅馆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