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当炮台 补教师想甩掉女学生涉性侵判刑

补习班师生发生畸恋老师涉性侵判刑。(示意图

地方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县一名王姓补习班老师和年仅17岁的女学生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多次将教室充当「炮台」性侵少女得逞,后来有意疏离,少女无助向老师求援,法官审理考量双方达成和解,将王男判刑10月,缓刑2年。

据判决书指出,民国100年2月,王姓男子在彰化县和美镇一家补习班担任理化科教师,17岁的少女为补习班学生,2人因而相识进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发生多次关系。(右为示意图 与本文无关)

王男多次在承租的套房及补习班旧址空教室、新教室等地点和少女做爱,后来有意与女方疏离,少女向就读学校辅导老师寻求协助,辅导老师通报警方,王男被移送检方侦办。

王姓男子向法官坦承曾和少女发生关系,法官认为,王男本应基于师长照护之情避免少女心智受到外力侵害,竟未克制自身性冲动,成为性侵犯罪的加害人,考量被告犯后坦承犯行态度且已和被害人等达成和解,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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