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装女学生IG诱少女「脱内裤、腿打开」!补教狼师判重刑

乔装女学生IG诱少女「脱内裤、腿打开」!补教狼师判重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补习班苏姓男老师,于担任少女小艾(化名)指导老师时,办假IG帐号佯装女同学,传讯骚扰「脱内裤、腿打开」要求小艾自拍裸照传供其观赏,所幸小艾机灵拒绝,并报警处理。士林地院审理,依以他法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未遂罪,处有期徒刑1年10月。

据判决书指出,苏男为新北市某补习班老师,自去年2月11日起至同年5月14日止,担任少女小艾(化名)之指导老师。去年9月初,苏男以IG佯装为小艾同学,吸引小艾追踪,再于同年月11日晚间,传送:「正常照、脱衣服、脱内衣、内裤 」、「腿打开,用手撑开」等文字讯息予小艾,要求小艾自行拍摄自身猥亵照片之电子讯号后,供其观览,所幸小艾拒绝才未得逞,并报警处理。

苏男于警询、侦查时,坦承犯行,检警核与IG对话纪录翻拍照片、脸书帐号及IP位址,足认与事实相符,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5项规定、第2项以违反本人意愿的方法使少年拍摄猥亵照未遂罪起诉。

法官审酌苏男明知小艾年纪尚轻,思虑未臻成熟,竟欲使小艾拍摄裸露身体隐私部位之数位照片、影片供其观览,以满足私欲,幸因小艾警觉而未遂,但已影响其身心之健全发展,足见其法治观念薄弱,所为应予非难;考量苏男犯后终能坦承犯行,堪认其应已知所悔悟,虽有意和解,但遭小艾父亲拒绝,依以他法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未遂罪,处有期徒刑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