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补教狼师车震高一女 二审判刑2年半
基隆已婚37岁数学补教老师黄志维,利用教学机会,与年仅15岁的高一女学生产生情愫。竟在去年9月间,背着妻子带女学生上摩铁,甚至在山区路边车震,结果被巡逻员警发现。一审将他判刑2年6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6日驳回上诉,维持2年6月的刑度,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师在基隆市七堵区一家补习班教学,因而与前来上课的15岁高一女学生产生情愫,两人去年9月起开始交往。交往约2个月期间,黄师与女学生经常传送咸湿讯息,还多次利用补习空档,开车带她上摩铁,或到七堵玛陵山区道路搞车震。
去年10月间,黄师又带着穿着学校制服的女学生,到情人湖山区车震。两人在车上「培养情绪」时,刚好巡逻员警经过,惊觉男的年长而女的年幼,相处车内形迹可疑,因此带回讯问,黄师否认与女学生发生关系。
但女学生在社工开导下,卸下心防,完整说出与黄师交往、性爱过程,两人总计发生超过30次关系,几乎两天一次。警方展开搜证,到摩铁调阅监视器画面,果然发现两人进出摩铁。而黄师为免负担刑责,还刻意传LINE给女学生,交代她「下次出去,妳可以叫我爸爸」,以免启人疑窦。但检警认为此乃作贼心虚,依此证据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两人发生关系7次,每次都成立「对未满16岁少女为性交罪」,判刑2年6月。案经上诉,二审高院26日宣判,仍认定两人发生7次关系。而虽然黄师赔偿女学生与家属共60万元,但高院认为黄师为人师表,当洁身自爱,谨慎自持,而他非但对女学生及家属造成身心伤害,并导致社会大众严重物议师道沦丧,实有对其执行刑罚之必要,并期盼黄师入监后能深切反省己过。因此高院驳回上诉,仍维持2年6月的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