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师条款二读 教师性侵判刑确定将不能领退休金

▲立法院处理年金改革法案。(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为遏止校园狼师,立法院临时会29日二读《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条例》中的「狼师条款」,教职员在职期间涉有校园性侵害案件,只要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者,无论是被发觉前退休还是事后退休,都应自始剥夺其退离给与,已支领者应追缴。

补习班狼师议题近期引发不少争议,但除了补教单位外,一般学校也是外界关注的重点地带。因此,在《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条例》中,立院也二读「狼师条款」,盼能有效遏止狼师。

据二读条文,教职员在职期间涉有校园性侵害案件,其行为未被发觉以前依本条例先行退休、资遣或离职后始发觉,并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者,应自始剥夺其退离给与,已支领者应追缴。

教育部指出,这项条文的订定是为了校园内学生安全,以及落实性平法规范。虽然国民党立委曾铭宗担忧会有被故意陷害的可能,但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认为,这确实有立法必要,才能保障学生权益;立法院长苏嘉全也说,这种事应「零容忍」,况且条文是写判刑确定者。

除狼师外,若教职员在职期间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刑法渎职罪或假借职务权力机会方法犯其他罪,先行退休、资遣或离职后始经判刑确定者,依比率剥夺退休金

另外,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确定者,退休金全数剥夺;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未满7年者,退休金减半;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上、未满3年者,减少30%;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上、未满2年者,应自始减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