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中将罗文山侵占政治献金838万 二审判刑2年

▲退休中将罗文违法收取政治献金,二审判刑。(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联勤副总司令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长罗文山中将,涉嫌于2008年至2012年间,接受香港知名学者许智明捐款160多万元人民币,违反政治团体不得接受国外捐款规定,罗还一度将捐款存入自己及妻子帐户一审判刑2年半,褫夺公权2年,同时收犯罪所得838万5千元。高院二审12日改判2年,得易科罚金72万元。可上诉。

现年85岁的罗文山曾任陆军官校教育长装甲兵学校校长指挥官国防部常务次长、联勤副总司令,退伍后转任欣隆瓦斯公司董事长,也担任国民党任务国大代表,和2任国民党中常委职务。罗文山2007年3月到2014年12月间,担任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会长。他在同心会会长任内,内政部核准全国性政治团体,可以依法收受政治献金。

检警单位查出,罗文山与香港知名学者许智明间,有多次收受政治献金的纪录。分别是2008年5月30日收受港币100万元、2010年3月10日收受港币50万元、以及当年11月4日收受港币50万元。许智明除了是学者以外,还是香港凯富能源集团董事局主席中联石油化工国际公司董事局主席、嘉浩集团主席、联力集团主席、马达加斯加名誉领事,也是中共全国政协委员

此外,他也收受香港何姓金主2012年8月9日捐赠港币13万7,500元之政治献金。由于依照我国《政治献金法》规定,「政治团体不得收受香港居民捐赠政治献金,且香港居民所捐赠之政治献金属不得返还者,应于收受后二个月内缴交受理申报机关办理缴库。」但罗文山收取政治献金后,并未缴库,还一度将金钱存入自己与妻子的帐户中。检方因此对他提起公诉。

一审认定他犯4罪,判刑2年半,得易科罚金90万元,褫夺公权2年。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审理后,还是认定他有罪考量他在司法机关侦办前即已返还黄埔四海同心会,损失尚非重大;虽然犯罪后虽否认犯行,但坦承客观事实之犯罪态度,兼衡他的犯罪之动机目的、犯罪手段,暨其智识程度,现年已逾85岁,退休且患有心脏疾病,高院因此改判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罚金72万元,另外也要没收犯罪所得838万5千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