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度破2千年!女友4女儿当性奴性侵362次 恶男二审重判22年

台中市叶男将魔手伸向女友4名就读国中及国小的女儿,性侵4姊妹多达362次,并并偷拍过程。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5年,二审撤销改重判22年,仍可上诉。(陈淑芬摄)

台中市叶姓送货司机2022年间与1名单亲妈妈交往租屋同居,竟将魔手伸向女友4名就读国中及国小的女儿,强制性交4姊妹多达362次、并偷拍过程。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叶徒刑15年;二审认为刑度加总已超过2000年,原审量处仅达修法后定应执行刑的二分之一,判刑太轻,撤销改重判22年,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送货司机叶男2022年4月与1名单亲妈妈交往,两人在梧栖、大肚租屋处同居,女友并将4名女儿带来同住,两人到2023年3月吵架闹翻,单亲妈妈才带女搬离,但叶早将魔手伸向她的4名女儿,经1名女儿去年6月向学校老师反映姊妹遭施暴、性侵,这宗令人发指性侵案才曝光。

叶在同年5月底,以握有女友不利证据,逼她的大女儿为他口交,并强制性交至少222次,只有在生理期间才放过她,且每次都持手机拍照;叶因不满大女儿结交男友,竟持剪刀攻击戳刺她的头、脸及小腿等部位。

叶同时并以1周2次频率分别以逼口交等方式性侵女友的二女儿及三女儿,各共约68次。此外,连女友就读国小的小女儿也不放过,曾强迫为他口交3次,小女儿均不敢违抗。

台中地院审理时,叶坦承犯行;大女儿指控,因叶说要陷害妈妈,她不得已被迫性侵,二女儿与三女儿也都说,每周都惨遭性侵。

全案检方侦结,依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等罪起诉叶,并具体求刑30年。一审法官审酌叶坦承犯行,且经济状况不佳,依加重强制性交、儿少性剥削等罪判刑15年,检方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酌,叶男宣告刑总合逾有期徒刑2000年,且各罪均凌辱少女犯行,造成4名被害人终生痛苦,一审量处应执行15年,仅达修法后定应执行刑上限30年的二分之一,量刑过轻,法官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应执行刑2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