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许姓男子涉嫌对同居人女儿性侵5年、次数逾500次,又勒毙少女灭口;台湾高等法院10日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性侵、强奸示意图。(图/Ingimage)
许男11年前和同居人及其就读国中的女儿同住在新北三芝区,有性侵前科的他竟,从2006年起,每周至少2次性侵被害少女,连续5年得逞517次;他甚至以家人的性命要胁,「不可以让妈妈知道,不然妳会完蛋;若不愿意,要让妳家人死」!
2011年,被害人母亲因不明原因上吊自杀,被害人鼓起勇气,传简讯向亲生父亲求救,生父报警揭发后随即让女儿搬离原住所。许男不满挨告,竟恼羞成怒杀人灭口,以机车煞车线钢丝线勒毙被害人,再故布疑阵伪装成上吊自杀。
一审士林地院认定许男罪不可赦,「除死刑外,无法教化」,依杀人罪判处死刑,高院维持一审见解,依杀人等罪判许男死刑。